祸害楼市的罪魁之二:夸大品牌价值
房地产品牌也是一样,不是说定个好听的案名加个醒目的loge就是品牌。成为品牌就要在商誉、产品、企业文化以及整体营运的管理四大方面为人所认知。而所谓的品牌建立是需要通过时间来加以打造检验的。
1、一个只有一个两个项目的开发商有没有品牌?即便是这个企业在做其它行业的时候很品牌,但是作为地产企业他是新军,他是不是同样很品牌,这个品牌可以转移吗?理论上难以成立,但是现实常被强加,消费者被诱骗接受。
2、如果再细分,某地产类公司主要做商业地产,现在增加别墅类产品,品牌有没有?它的品牌是否可以涵盖他所有的产品?
3、在甲城搞了几个项目,在乙地搞项目品牌的价值有多大?可口可乐在那里都是一样的,房地产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做到一样!
4、在甲城知名等不等于甲城品牌,甲城品牌是不是乙城品牌,是不是就变为区域性品牌,甚至变为全国性品牌?甚至世界性品牌?
5、物业管理的品牌提供了等值服务还是超值服务?等值还能叫做品牌?
6、房产公司和网络公司品牌的差异更多的是在时间上,前者需要几十年甚至百年,后者一年两年市甚至几个月。
7、房地产公司的市场占有率低得可怜!什么样的占有率才能称得上是品牌?城市品牌、区域品牌、全国品牌、世界品牌他们所对应的市场占有率是多少?他们应该获得品牌价值又该是多少?
8、品牌的价值是现实的钞票,还是虚拟的象征?品牌评估机构作出的品牌价值评估在资产负债表上是否可以体现?它们如果真的实现需要多长时间在多大的规模上去实现?
9、品牌价值和产品实际价值之间的幅度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是合理的?超出什么样的幅度就是夸大的?假如两个相邻的地块的大小容积率绿化率等等所有政府强制性规划要求全部一样,在忽略与周边关系的前提下,一家非品牌企业和一家知名品牌企业他们建成的产品如果体现在价格上有多大的价差是合理的?每平方几百,几千还是过万?
10、形象型品牌是“消费形象”的表征,消费者借助消费行为表达和传递某种意义和信息,包括其地位、身份、个性、品位、情趣和认同。对品牌的认识和消费过程不仅是满足人的基本需要,不仅仅是索取消费品的使用价值的过程,而且也是社会表现和社会交流的过程。好了有了这一段,很多人就把为了获得这样的消费感受就必须而且愿意付出更多的钱去买这种感受?个案会存在,但是在群体行为中又有多少人会为自己的这种感受去买单,特别是买多大的单?一杯可乐带来的快乐和一套房产带来的快乐区别它的时间性上的区别需要消费者付出多大的差异去获得才是合理的?
11、市场价值和公允价值在大市场中去如何体现?尤其是在不完善的市场竞争态势下,在信息不透明,消费者非理性自愿的情况下,公允价值又该如何得到实现?
12、非易耗品的品牌值如汽车等,它们与销售额的比值在0.3—0.4之间,房地产的品牌与销售额的比值是多少?请注意,汽车这类品牌基本上是世界级的品牌!而在03年的时候,房地产业的所谓品牌值和销售额的比值就在0.2—0.4之间,而当时的占有率即便如中海、万科也没有超过0.9%。注意这还是指城市开发不包括农村建设市场,而其它消费品大概不会有这样的区分吧?龙头企业尚且如此,更何况一些中小企业?
13、房地产品牌的价值被夸大还和我们消费者不合理迁移其它品牌的认知有关系,其实我们消费者既是受害者也是房地产公司的帮凶。
